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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15-06-11 19:04:22   地区:辽宁   浏览:0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予以等额递补,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待调查核实后确定处理意见。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选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省人力资源和神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4.应聘者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相关问题,后果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

1.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24-86807920,024-88084612。联系人:贾世凤、陈芳怡

2.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机关幼儿园:电话:024—22821874,024-22868503。联系人:刘焕丽、高欣

原标题:2015年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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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2.2015年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