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5福建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公办教师招聘公告
2015-06-11 18:58:25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泉人社〔2015〕14号)及泉州市教育局《2014-2015学年泉州市直公立学校(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方案》(初稿)精神,我园拟选聘2名优秀幼儿教师来园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一定学前教育工作经验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骨干教师或县(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者参加县(区、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如公开课、说课等)获奖者。身体健康、仪表端正;福建省内户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招聘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5359980055

四、报名及初审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泉州市直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一式2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教坛新秀"的证书和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6月11日-6月18日(上班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

地点:泉州市区西街裴巷平水庙2号

3.报名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学校通知参加考核。

五、考核由泉州幼师附幼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人事部门予以指导、监督。

(一)考核内容:现场写作;片段教学或现场教学;特长展示。

(二)考核方法:

1.进入考核程序的教师需参加现场写作--片段教学(现场教学) --进入特长展示等环节的考核。

2.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现场写作30%;片段教学或(现场教学)40%;特长展示30%;按3项量化相加作为个人总分。

3.考核工作由考核组按要求考核。并邀校务监督组成员及教师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

(三)考核时间:6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选

1.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所需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果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fjqzedu.gov.cn)及本园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八、签订聘用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审核应聘者的计划生育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后,由我园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报主管部门审批。

原标题:2015年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调入公办教师招聘教师通告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

201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