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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聘专任教师26人公告
2015-06-11 19:09:15   地区:广东   浏览:0

4.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或暂缓就业,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的基本条件和相应岗位要求,我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考试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考试是教学能力测试,即进行试讲。试讲由各学院(部)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内容应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要求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内容。试讲时间为10~20分钟。学校成立试讲评审小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由人事和纪检部门在全校范围内随机抽取)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试讲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第一阶段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全部岗位试讲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布。

2.第二阶段考试是面试。面试将在试讲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现场问答。由校领导、人事处、用人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授(由人事和纪检部门在全校范围内随机抽取)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面试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合格。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在两周内前来我校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调动的人员在两个月内备齐调动所需材料交学校人事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逾期不签就业协议书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调动所需材料者,学校不再保留聘用资格,视为放弃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