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5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教师招聘158人公告
2015-06-06 13:02:3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三)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日期为2015年6月14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师职位,各专业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红兴隆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面试日期为2015年6月18日。面试采用说课方式,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八)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点击下载>>>

招聘计划表。

2、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