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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山西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103人公告
2015-06-04 12:57:58   地区:山西   浏览:0

(1)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理论素养、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2)实验员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心理、个性等。

 

2、应用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和实验员岗位按所属专业进行应用技能测试,辅导员岗位按岗位所需技能(如主题演讲)进行应用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评分,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确定。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4、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初试、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岗位招录比例为1:1确定。

2、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一)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政审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必要时调阅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提供学籍档案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4、提供材料的原件与本人档案材料不符人员;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拟录人员公示、签订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经领导审批同意人事代理人员后,张贴公示或通过学校网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在一周内到人事处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合同经双方签字,吕梁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生效。

3、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由人事处代表学校到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初次聘用人员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4、报到上岗

确定的人事代理人员持报到通知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五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待遇

人事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的待遇严格按照《吕梁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字〔2013〕148号)和《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薪酬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2、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原标题: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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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梁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2.吕梁学院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3.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吕梁学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院政字[2013]1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