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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浙江莲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87人公告
2015-06-04 12:58:31   地区:浙江   浏览:0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教师的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通知公告栏);莲都区政府网(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察局)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2021922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278057

原标题:莲都区教育局201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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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3.莲都区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4.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