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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2015-06-03 16:32:39   地区:北京   浏览: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民政局所属2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 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招聘3人

北京市民政宣传交流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主要负责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宣传交流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民政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民政系统人事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二) 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招聘2人

北京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地处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主要负责民政事业发展以及民政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事业相关研究课题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辑民政方面的信息和理论动态,为民政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三)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所属10家福利机构,招聘82人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所属的10个福利机构: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北京SOS儿童村、北京市养老护理照料示范中心。

(四)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所属9家殡葬机构,招聘11人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分配到所属的9个殡葬机构: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北京市联营公墓管理所、北京市金山陵园、北京市通惠陵园、北京市天慈墓园、北京市朝阳陵园、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北京市八宝山人民公墓、北京市西静园管理处。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创新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4. 社会在职人员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的人员或者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5.招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详见《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附件1),年龄截止日期2015年6月1日;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附件1)。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1日至12日(共2天,每天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

请根据自己所报的岗位,查看对应的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三)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审查当天,因各单位均在现场资格审查,不在单位,有问题请提前咨询。

 

(四)报名携带材料

1.请填写电子版《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自行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