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山东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5-06-03 16:33:49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

12320卫生热线电话咨询3人、网站编辑1人

二、岗位说明

12320卫生热线电话咨询:负责接听热线电话、向社会公众提供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保健、就医指南等咨询服务,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公共卫生方面的投诉、举报。

网站编辑:负责网站的信息采编及网站内容维护;承担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整合加工,提高内容质量和深度;负责网站策划、推广。

三、岗位要求

(一)12320卫生热线电话咨询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理解能力强,善于沟通,语言表达准确清晰,具有良好的亲和力。

4、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临床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网站编辑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新闻、传播、广告等新闻类专业背景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良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和信息采编能力,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操作熟练,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于6月15日之前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2、测试。由中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3、体格检查。面试通过后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体格检查。

4、聘用。体检合格后,中心正式聘用。

五、岗位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工资按照国家及中心规定执行。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一楼人事代理科。上午8:30- 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533-2770815

原标题: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