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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招聘事业编人员200人公告(第二批)
2015-06-02 15:36:04   地区:辽宁   浏览:0

政审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素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除计算机系统监控与应急管理岗位和新闻采编及现场报道岗位外,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计算机系统监控与应急管理岗位和新闻采编及现场报道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环节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大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新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11-88058104。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原标题: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2015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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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第二批招聘岗位计划.xls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