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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6-02 15:32:58   地区:河北   浏览:0

4.面试通知单打印:2015年6月10日,应聘人员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面试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个人成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全部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如相应岗位成绩最好的三个考生中成绩出现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再进行加试。

面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试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公示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同时按进入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考察有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照考察递补办法确定递补人选,考察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七)拟聘人选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履行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有关规定

1.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并严肃处理。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随时受理选聘工作中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2816;

市环境保护局:3659629。

原标题: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5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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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