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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属下事业单位(图书馆)招聘4人公告
2015-05-29 11:45:40   地区:广东   浏览:0

(2)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验证递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30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考察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67615;监督电话:87673539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属下事业单位(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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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属下事业单位(图书馆)招聘职位表.doc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