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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洛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5-05-25 12:41:50   地区:河南   浏览:0

8、报考031001、031006、030901、030902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其余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9、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2015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详见《2015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提交加分材料地点》(附件5)。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进行公布。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报考031001、031006、030901、030902职位的,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其余职位的,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