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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教师招聘3人公告(第二次)
2015-05-11 11:21:10   地区:新疆   浏览:0

(七)审批及聘用

公示无议的,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下达聘用人员名单,我单位严格按批复办理各项录聘手续。

签订录聘合同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及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招聘的监督电话:0994—5677621;5677839

原标题: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201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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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党校(兵团行政学院)第二次专业技术人员(教师)招聘岗位表及报名登记表.doc

兵团党委党校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