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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朝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17人公告
2015-05-07 13:45:55   地区:辽宁   浏览:0

(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并依照参加招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21-2638175

朝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421-3938881

朝阳市农委联系电话:0421-2929711

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21-7100609

朝阳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421-3850555

朝阳市中心医院联系电话:0421-2807613

原标题:朝阳市2015年部分市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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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朝阳市部分市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015年朝阳市部分市直非参公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