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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黎平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65人公告
2015-04-29 11:37:43   地区:贵州   浏览:0

拟确定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2015届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及以上学校、学院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初中)学历报考者还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 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社区)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5年5月10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该部队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非财政开支工资的已就业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黎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测试)前辅导培训班。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