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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5人公告
2015-04-17 12:57:45   地区:四川   浏览:0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规定了最低服务期限的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7623423

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028-37628990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6092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局:028-37631626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局:028-37623297

原标题: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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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xls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