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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5-04-17 13:02:52   地区:山东   浏览:0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5年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2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予以理顺事业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时间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公开招聘到区直事业单位的人员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