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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义乌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5-04-14 15:53:3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义乌海关人事政工科:0579-89918711

(四)咨询电话: 0579-89918711

原标题:义乌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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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义乌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计划.xls

义乌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