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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晋江市赴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公办教师招聘63人公告
2015-04-14 16:06:11   地区:福建   浏览:0

3.招聘工作组与拟签约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双方无异议的,当场签订招聘协议。

4.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2.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

3.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为编制内国家事业干部身份),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5.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95-85660294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原标题:晋江市2015年赴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招聘公办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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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15年赴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晋江市201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

晋江市委编办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