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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234人公告
2015-04-13 11:28:41   地区:江苏   浏览:0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B)》。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岗位,《岗位简介表(B)》仪征技师学院教师招聘岗位、仪征市演出艺术中心扬剧(戏曲)表演、扬剧(戏剧)表演招聘岗位、仪征市医疗卫生单位医护药技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对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其中:A类岗位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B类岗位分别由所属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各审核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简介表(A)》,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简介表(B)》,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由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指导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专业水平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在实施办法中公布(包括构成、权重和分值等;其中,进行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项总成绩的6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参加面试者,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者,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专业技术岗位,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他学历要求的岗位,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5月16日进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