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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关岭自治县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04人公告
2015-04-13 11:34:06   地区:贵州   浏览:0

5、资格审查(含面试)

1、现场报名工作组负责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含面试);

2、网上报名人员统一到关岭自治县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含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含面试)合格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参加笔试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以考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岗位需求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同时,笔试考分作为择优分配具体工作岗位的依据。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并优先分配工作岗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审组,到考生院校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的;

7.经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笔试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并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前能向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的免提供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即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即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可再递补。

五、福利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规定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特殊专长、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签订合同后可聘为学科带头人,在院享受相等待遇。要求聘用人员在关岭服务期不少于3年,3年内不得参加县外的考调,县内考调、提拔不受影响。

六、纪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