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江苏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5-04-10 22:34:04   地区:江苏   浏览:0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后,及时在邗江党建网、邗江人才市场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7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5年5月18日-1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5月12日-5月15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我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报名期间,我区组织、人社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我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我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