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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扬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31人公告
2015-04-10 22:49:57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6966,市委组织部0514-87963950,扬州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978252。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0978061 0514-87866365

考务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原标题:扬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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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

扬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B)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