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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5-04-08 15:47:33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7日—4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9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要求报名表中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主要工作业绩,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四、考试及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如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580003

原标题: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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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