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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7人公告
2015-04-08 15:52:11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市教育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卫生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教育、卫生类面试可以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其中专业加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加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