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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97人公告
2015-04-08 15:52:42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及《2015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5年任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3名,其中:教师197名(高中教师6 名,初中教师49名,小学教师136名,幼儿园教师6名),医疗人员3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3、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任城区籍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及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 4月16 日9:00-4 月 20日16:0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