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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公共岗位招聘10人公告(方案一)
2015-04-05 15:58:19   地区:福建   浏览:0

7.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8.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所应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或各附属单位网站(www.fjzyy.org.cn ,www.srmyy.com,www.fjkf.net,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附属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591-2286110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审处),0591-83570894(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监察审计室),0591-83947180(附属人民医院监审科),0591-88529041(附属康复医院监审科),0591-23532872(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监审科)。

原标题:2015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公共岗位公开招聘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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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公共岗位招聘方案(一)岗位条件.xlsx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