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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开远市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
2015-04-02 17:48:15   地区:云南   浏览:0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仅对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百分制)=政治与法律×50%+综合基础知识×50%

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百分制)×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百分制)×60%。

免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百分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和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kyrsj.gov.cn)进行公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拟录用公示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和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ky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十一、递补

(一)可进行递补情况

1.资格复审阶段,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可从同岗位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阶段,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政审)阶段,考生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政审),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递补原则

每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和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kyrsj.gov.cn)进行公示,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政审)。

十二、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报批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类型的提交)。

(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将相关材料及档案提至开远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如在考核(政审)、公示等程序中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并实行人事代理。

十三、考生诚信管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管理,将对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建立诚信档案,对具有以下行为并经查实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一)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

(二)故意扰乱报名工作,浪费考试资源的。

(三)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的。

(四)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

十四、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市人大和政协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