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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温州市级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
2015-04-02 17:37:55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笔试

1、财务类岗位,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5月16日上午 9:00——11:00 《财会专业知识》

5月16日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2、除财务类外其他岗位,考试时间和科目均为:

5月16日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5月16日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岗位代码为1501岗位增设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测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增设技能测试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基本素质测验》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不另行给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陆查询。

2、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gov.cn)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财务类岗位以《财会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除财务类外的其他岗位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