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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恩施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教师招聘4人公告
2015-04-01 19:19:45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单位人员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拟专项招聘专业课教师4人,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4名:体育教师岗位1名,语文教师岗位1名,汽车维修专业教师岗位1名,公路桥梁专业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在学校和工作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2015年7月31日以后高等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 专业及学历。

体育教师岗位,专业为: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学历为:“二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语文教师岗位,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字学;“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汽车维修专业教师岗位,专业为: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制造、汽车与拖拉机;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公路桥梁专业教师岗位,专业为: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力学、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本科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0日,应聘人员可网上报名(电子投档),报名邮箱:esjxbgs@163.com;可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18-8285577。应聘人员均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课程成绩单、其他业绩材料和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13日14:30—17:00。地点:恩施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四)组织测试。对专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择优竞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体检。组织拟聘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对象,报州交通运输局审核。

(八)公示。将拟聘人员在学校公示并报州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285577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