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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共青团江苏淮安市委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教师)
2015-04-01 19:20:26   地区:江苏   浏览:0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团市委网站公布。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0517-83605276。

本公告由淮安团市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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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