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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鹿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5名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5-04-01 19:15:35   地区:浙江   浏览:0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卫生工作任务日益增加,为解决区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难题,经研究,鹿城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15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温州医科大学(含仁济学院)临床医学、妇产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

(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准则;

(三)具有适用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鹿城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专场招聘采用现场报名、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求新楼广场

3、报名要求:

(1)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鹿城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3)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面谈

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谈,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区卫生局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在招聘单位工作须满5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公布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区卫生局网站。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88202157 (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原标题:2015年鹿城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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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鹿城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xls

2、《2015年鹿城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