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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嘉善县幼儿园教师招聘18人公告
2015-03-30 19:01:40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此次招聘,按招聘学校及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人事科将电话告知),并发放《嘉善县2015年度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倍的岗位,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幼儿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参考科目: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1999年10月)、②《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等】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的1:3确定,最低不得低于1:2。面试包括试讲(模拟上课)和术科测试:试讲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满分为40分;术科主要测试教师的弹唱、舞蹈、绘画、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术科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2015年5月9-10日,地点另定。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6.体检、考核。在按岗位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术科、试讲为序,成绩高者优先)。当某一岗位招聘数不足时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由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同级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核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及录用材料原件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公示结束后,如遇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4.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84125280 。

原标题:2015年嘉善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