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5新疆师范大学招聘48人公告
2015-03-27 23:00:09   地区:新疆   浏览:0

教师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辅导员岗、实验员岗、管理服务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考核内容:

管理服务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的内容:①专业能力测试(30分);②组织协调能力(25分);③应变能力(20分);④语言表达能力(20分);⑤举止仪表(5分)。

实验员岗位面试考核的内容:①专业理论测试(20)②语言表达能力(20分);③技能操作(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进行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领取面试资格证。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上进行通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管理服务岗、辅导员岗、实验员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总成绩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的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的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