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只考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点设在玉林城区。考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分相同,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加分、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安排到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八、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2人以上同分排名,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再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次序。
十、聘用及待遇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批,由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员名册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31600(市教育局监察室)
从市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其他事项按照《玉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的规定进行。
原标题:北流市2015年从市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北流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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