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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595人公告
2015-03-26 18:55:02   地区:四川   浏览:0

(4)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讲课、特长展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专业科目考试结束,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考生协议抽签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本次招聘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拉通排名的职位拟聘人员先选岗再办理聘用手续。高完中职位的拟聘人员先由南江中学对二本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择优招聘高中教师,高完中职位其余拟聘人员和初中、小学所有拉通排名职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笔试后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 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