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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省画院招聘2人公告
2015-03-23 19:14:2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五)考核、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体检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总成绩递补人选。

(六)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无问题后,经院党组研究审批,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

录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省画院联系电话:0451-55558339—8003

省画院联 系 人:佟悦宁

省画院监督电话:0451-87007939

原标题:黑龙江省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画院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