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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7人公告
2015-03-21 11:56:27   地区:山西   浏览:0

报名人员应当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因报名材料不真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由省委统战部对所有参加选聘报名的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超过选聘岗位人数的5倍方可开考。

(三)综合测试(2014年4月21日-5月20日)

参加选聘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委统战部组织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由省委统战部通知。

2、根据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由部务会研究确定21名面试人选。未达到3﹕1的,经部务会研究后核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由省委统战部通知。

4、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四)组织考察与体检阶段(2015年5月28日-6月8日)

1、公开选聘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1的比例,由部务会研究确定10名公开选聘人员考察人选。

2、由省委统战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廉情况;

3、人选体检。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考试成绩顺次确定新的考察人选。

(五)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2015年6月8日-6月20日)

1、省委统战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部务会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2、省委统战部对拟任职人员名单在统一战线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对拟选聘人选试用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省委统战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选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5年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公开选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