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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四川金阳县乡村小学教师招聘15人公告
2015-03-20 13:52:14   地区:四川   浏览:0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缴纳违约金1万元计算,违约金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至县财政局。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社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733109(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8890(金阳县教育局人社股)

监督电话:0834-8733036(金阳县纪委监察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凉山州人社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局 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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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