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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四川美姑县高中教师招聘8人公告
2015-03-18 19:11:05   地区:四川   浏览:0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美姑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美姑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美姑县教育局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由美姑县教育局在美姑县内重新安排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美姑县纪委监察局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美姑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2013

美姑县教育局 0834--8243391

监督举报电话:

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0834-8242352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4-8240205

美姑县教育局纪检室 0834-8243491

原标题:美姑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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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