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于面试资格审核后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告栏上公布。
五、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南人综〔2012〕23号)精神,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收集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提供的考察对象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4.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合格、体检合格的应聘对象,分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岗位要求,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人员:
(1)城区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的,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城区学校。
(2)农村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未聘用的人员与符合农村学校招聘条件人员一同参与选择农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农村学校。
5.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城区与农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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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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