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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临海市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3-14 23:23:44   地区:浙江   浏览:0

 

组织部会同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经镇(街道)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量化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历年表现情况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及相关情况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入围面试。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台州市统一规定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占考核评价的40%。面试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以及是否做到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为民服务。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60%+面试×40%,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由于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而出现的实际人数超出招聘计划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核评价得分相同,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的排位在前。如果递补人员出现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的情况,则不再递补。

(六)公示、择岗、聘(录)用

1、公示。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7天。

2、择岗、聘(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择岗。择岗按照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核评价得分相同者,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者优先;如果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择岗结束后,办理聘(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择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其他人员的择岗工作照常进行,不因此延后。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其他事项

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具体岗位择岗而定,并由镇(街道)安排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576-85117384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原标题:2015年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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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