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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莆田秀屿区新任教师招聘192人公告
2015-03-14 23:35:03   地区:福建   浏览:0

(4)专门岗位:统一采取围绕某个给定的话题进行分析或论述以及现场板书方式进行,届时由评委随机生成十个及以上话题及十段及以上文字,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分别抽取一个话题及一段文字。面试开始后按顺序进入预备室阅题,每人阅题时间为5分钟,阅题结束后到面试室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4分钟。面试步骤一:考生围绕某个给定的话题进行分析或论述,时间为3分钟;面试步骤二:板书一小段文字(10-15个汉字),时间为1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问题论述70分,板书30分。

(5)其它学科教师: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使用教材: 现行教材(具体见附件2)。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因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

区监察局、教育局共同负责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考核

1.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公务员局同意。聘用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备案。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我区将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汇总、报经市公务员局、教育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