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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温州鹿城区街镇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在岗优秀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
2015-03-12 00:09:08   地区:浙江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择岗,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后续管理及相关待遇

1、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应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2、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3、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88030285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原标题:2015年温州市鹿城区街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优秀大学生村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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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鹿城区街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名表.doc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