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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系统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15-03-12 00:17:57   地区:贵州   浏览: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引进)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在政审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在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九、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引进)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政审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引进)工作纪律

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229398 招聘报名电话:15086278645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原标题: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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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