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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海安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86人公告
2015-03-07 21:36:59   地区:江苏   浏览: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 3 月 22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 报考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13、20~24)不进行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岗位代码为01~13、20~24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考生,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2015年3 月 23日上午9:00前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以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 3 月 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01~13、20~24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 考生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5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13710(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监督举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