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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66人公告(之一)
2015-03-05 17:29:42   地区:辽宁   浏览:0

2、报名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招聘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资格初审单位(见附件1)进行报名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审查完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后,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在报考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意见”一栏填写“建议报考XX岗位”,同时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初审单位的公章。招聘岗位注明限招退役士兵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由于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没有发放,故由报考人员对照相关要求诚信报名。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复审和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

3、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资格初审单位签署的建议报考XX岗位、审查人签名并加盖资格初审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报名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和聘用考察时资格再审中被发现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2) 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并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内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考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6、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需注意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7、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共设三类考试内容:

1、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2、卫生医疗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成绩汇总分析,分别确定本次三类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