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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2-28 15:09:59   地区:广西   浏览:0

我站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二层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标准定额站防城港市站”。因工作业务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二)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四)截至2015年3月25日止,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谈、体检、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至邮箱fcgszj@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个人近期相片2张(免冠半身、全身彩照各1张)、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注册)证书。

(二)面谈。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择优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内容为情景分析和专业知识。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到我市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人员中递补。

(四)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须接受试用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期限2年。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1500元。合同期参照人社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据考核结果做出对聘用人员提薪、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面谈、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0770)2820332,联系人:张工,地址: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33号城管大院2栋1楼)

(三)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原标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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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