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鸥计划”条件
主要引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来浙工作的人才,具体申报条件为:
1、须满足上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2、应在2014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
3、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在省内工作2-9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系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创业人才条件
1、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按申报截止日计算,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0年5月31日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4年3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申报人须为华裔,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外专千人”是指符合上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海鸥计划”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其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对应项目。
上述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3月1日后出生),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岁(1950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申报人,还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条件中的1项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对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千人”长期项目入选者,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特定的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相应配套奖励;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发放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为引进人才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服务。
对“海鸥计划”入选者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优惠便利。
由我省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千人计划”和外专“千人计划”的引进人才作为“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我省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的当然人选。此外,按《关于做好国家“千人计划”与省“千人计划”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外省入选创新类国家“千人计划”,与原单位聘期结束或解约后,全职到我省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省“千人计划”评审委员会审议,可直接认定并列入当年省“千人计划”人选。
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海鸥计划和外专千人入选者,须按合同约定,在半年内到岗工作,对不能按期到岗的,将暂缓兑现相关政策待遇,用人单位须说明理由,明确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过渡期内仍未到岗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 2025丽水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26人公告
- 2025丽水市政府会议中心招聘2人公告
- 2025宁波市审计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
- 2025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1人公告
- 2025台州市中心血站编外招聘2人公告
- 2025丽水市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编外用工26人公告
- 2025杭州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丽水市市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中国国际商会杭州商会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5杭州桐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 2025杭州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 2025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年中招聘40人公告
- 2025浙江宁波市余姚市牟山镇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 2025浙江丽水市生产力和投资促进中心选聘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