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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5-02-27 19:41: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事业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至4月15日。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太湖网(网址:www.tba.gov.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201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niuhaixia@tba.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菊 牛海霞 25101359 25101345

2、其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

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招聘岗位职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笔试

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9:30~11:30

地点:上海市纪念路486号9楼

笔试当天在同一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纸质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并完成“承诺栏”相关要求。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原件当场验后返还。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无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

 

2、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时间:2015年4月19日(星期六)9:30~11:30

地点:上海市纪念路486号9楼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二)。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局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

2、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特此公告。

(原标题: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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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招聘计划表.docx

2015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